有幾種可能的介紹場合?
第一次介紹見面過後,有幾種可能的劇情發展?
祕訣是什麼:空間
- 公兔和母兔:這是最容易的一種,兩隻兔子常常會一見鍾情,但不是一定都會這樣。
- 母兔和母兔:有時候很容易,但常常會打架。
- 公兔和公兔:有時候很容易,但有時候很難,通常會一見面就打起架,但也有例外的時候。
- 兩隻年紀很小的兔子:非常容易。
- 三隻或更多的兔子:困難度不同,依性別、兔子的個性,和其他兩隻兔子有沒有關起來而定。
- 小兔子和大兔子:有時候很困難,但如果大兔子可以容忍小兔子的話,情形就會很好。
- 如果家裡已經有一隻兔子,你又想帶另一隻兔子回家的話:帶一隻母兔給家裡的公兔介紹認識,會比帶一隻公兔回家給母兔認識要來得容易。
- 同時帶兩隻兔子回家:很容易,即使他們是同樣的性別。通常新的環境空間會讓他們自己學著做朋友。
- 一件鍾情。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,你可以試著讓他們住在同樣的地方。如果相處的情況仍然不錯,你就不用再多做什麼了。
- 好像想要互相作朋友:如果有這樣的情形,只要在你能看見他們的時候,讓他們在一起;不在他們身邊的時候,把他們隔離,如果他們沒有打架,最後終會變成好朋友。
- 熱情的行為:如果公兔(已結紮)騎上母兔,而母兔並不在意的話,通常這是一段好關係的預兆。如果母兔很在意,並且跑開,也不算什麼太大的問題。如果母兔不僅在意,而且變得對公兔有攻擊性,那你就必須準備比較長的介紹時間。
- 一隻追,一隻跑。如果有這樣的情況,只要確定跑走的那一方不會反擊或受傷既可。如果以上兩種情形都沒有發生,那只要靜靜地看著,等等就可以了。如果一方受傷了,要把這兩隻兔子分開,慢慢地來;如果一方還擊,那你就必須準備比較長的介紹時間。
- 打架。當兩隻新兔子(或是家裡已有的兩隻兔子)打架,你必須好好地準備一段充足的時間,讓他們彼此能好好地認識。
兔子非常具有領域性的觀念。在野外的兔子,所具有的地域性行為包括:在領土的邊境上放置做記號用的糞便、用下巴磨、噴尿,及一些侵略性的行為,像是挖洞、繞圈跑和打架。當母兔專注於生產時,野生公兔會傾向於為更大的領土奮戰防衛。在已經被結紮的家兔身上,荷爾蒙的因素可能已經消失,但是領域性的行為還是存在。因此,當介紹兩隻兔子的時候,領域的觀念一定要考慮進去,並用來作為你的利器。
你要試著做的是,盡量去減少兔子發展任何領域行為的可能性。所以你要選擇一個不屬於你兔子領域的空間,來進行介紹的過程。藉由你刻意製造的場合,讓兔子能相互挨近、摩擦彼此的鼻子、聞著對方的毛、、等等,這樣是在為兔子建立有正面聯想的記憶(即使此時兔子都很緊張)。我把這稱為「強制性的親近」。這樣做,兔子就有一種正面的感覺,不會將緊迫和眼前的兔子聯想在一起(就像兔子會把緊迫的感覺和上車出門聯想在一起),而是會把另一隻兔子,和安全感聯想在一起。如果兩隻兔子打架,那他們就會保持這段「不好」的記憶,並一直記住他們曾經一起打過架。
不管性別或年紀,介紹兩隻兔子的時候,一定要先從中立地帶開始(如果你是一次帶兩隻兔子回家,那你家裡的任何地方都是中立地帶)。可能的中立地帶有:你的兔子從沒去過的房間、朋友的家或是公寓、車上的椅子、廚房的桌子上、車庫、浴缸、後院、、、等等這些地方。
- 試著把現有的兔子,一起帶著把新兔子接回家,這樣他們就能一起分享第一次的兜風。
- 每天至少要和一隻兔子相處二十分鐘,確定自己每天都能在中立地帶(可以不限於同一個地方),和一隻兔子相處一段時間。如果你不是很積極地參與他們,一旦他們有打架的行為,就應該分開。如果他們沒有打架,那麼當你不在他們身旁的時候,就可以把他們放在一起,但並不是說你不在家的時候都可以這樣做。
- 試著每天為兔子製造兩種不同的處境,一種會讓他們聯想到緊迫(像是帶他們開車出去),一種則是連想到一般正常的情況(新房間的地板、床上)。以這種方法,你可逐漸地將他們從陌生的處境,轉換到一般正常的情況而不用打架。如果你沒有先帶他們開車兜兜風,就馬上想要讓他們在地板上一起跑的話,他們可能會忘記這地方是一個中立地帶,而打起架來。
- 用一個噴水器(設定為水柱噴出)來打斷他們的打鬥。最好是在煽動者還沒開始行動前,就先噴他(可以注意有侵略性的肢體語言),而不是真正打架後再動手。
以上所提的建議都必須人兔合作才行,而且不會馬上見效(通常)。每天和你的兔子一起努力,一天至少二十分鐘左右,當你不在他們身邊的時候,也要讓他們能看得到對方,有眼神的接觸、、、、先從比較極端的安排開始(像是兩隻兔子一起去坐車),然後慢慢轉移到比較不激烈的地點;每天一次極端,一次比較不極端地這樣做。你越常花時間在他們身上,他們進展的會越快。如果你希望進展可以快一點,就必須安排一大段的時間(像是一整個星期)和他們一起待在中立地帶(像是朋友家,或是親戚家)。如果其中一隻兔子年紀比較大,或是已有妥協和解的意願,就可以慢慢減少會造成緊迫的情形。
原始作者群:Margo DeMello 資料來源:HRH, various articles from the HRJ, R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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